元月7日,桂林市环保目标责任制考评组一行13人到全州县检查考评2008年度环保目标责任制工作。
考评组按照《2008年度全州县人民政府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所规定的内容,通过听取汇报、审查资料和现场考察,对全州县2008年度环保目标责任制执行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考评。最后,形成了综合考评意见。
当天下午在全州县委常委会议室召开了综合考评意见反馈会。会上,市考评组组长梁新强同志代表考评组对全州县在以下十个方面的工作进行了肯定:一是环保目标责任制分解落实到位,环境指标纳入党政领导干部政绩考核;二是县城环境质量达到功能区要求;三是环保能力建设得到加强;四是严格执行国家环保法律法规和国家产业政策,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制度,环保第一审批权得到进一步落实;五能较好的处理污染纠纷和污染事故;六是节能减排工作完成较好;七是污水处理和垃圾处理工程开工建设;八是生态示范区建设顺利通过自治区验收;九是加强集中式饮用水源的环境管理,严禁在划定的饮用水源保护区内设置排污口,确保了生活饮用水安全。十是园满完成了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
检查组认为,全州县人民政府在完成环保目标责任制工作中,领导到位、组织到位、措施到位,使全县环境保护工作有明显提高,县城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取得显著进展。并希望全州县进一步加大对环境保护投入,加快县城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处理场建设步伐、进一步加强环境监测能力建设、严格按照国家要求安全处置县城医疗垃圾。